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整体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将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中煤地(北京)地质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勘研总院,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一级央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的中央研究院,是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为己任,牢牢坚持“地质立本、科技赋能”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一体发展的综合型研究院。致力于煤系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采动空间响应探测评价治理、生态环境研究、煤层气绿色勘探与开发、深部地质封存、矿业工程与矿业经济研究、矿井水防治与利用、地下空间探测与监测、碳中和领域的应用技术研发与相关技术服务。
设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透明地质与数字孪生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技术支撑团队”“自然资源部煤系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科技创新团队”“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与煤层(系)气地质科技创新团队”;设立“中国地质学会创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期刊《中国煤炭地质》。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AAA信用等级、ISO9001:2015QHSE管理体系等挂牌认证。持有具有区域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等8个甲级地质勘查资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颁发的工程监理(煤炭)甲级资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下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技术研发岗3名,管理岗1名。
(二)报名条件
1.2025年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生。国内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生留学期间所在院校须为泰晤士排行榜前300名院校,并应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满足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要求。
4.具备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承受履行岗位职责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
5.学习成绩优异、优秀学生干部以及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重要科技奖项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6.为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地区及总局定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招聘继续向西藏、青海、新疆以及张家川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附件1),自荐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尚未下发可省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其他应聘材料(研究生学历人员请提供本科期间的证书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065383384@qq.com,文件名称请务必使用“需求部门及岗位+学校+学历+专业+生源地+姓名”的格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基本条件、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学历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以主修专业认定。
(三)面试
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不能参加面试;院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确定录用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拟录用毕业生。
(五)正式录用
拟录用毕业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勘研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证书证件不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择优解决北京户口(博士优先)、七险二金、节日福利、交通、通讯、差旅、野外津贴等各类补贴,薪酬按照现行制度执行(分为岗位工资+绩效,可在面试时详细了解)。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299号
联系人:韩晓宙
电 话:010-88246688-6202
邮 箱:1065383384@qq.com
附件: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