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为学习贯彻总局党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支部党纪学习教育,6月5日,第三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全面解读并深入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宋宏传达6月4日上午总局党委有关会议精神;与会党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部分内容。

会议强调,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做到笃信笃行、一以贯之;要不断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工作责任闭环,持续推进团队及总院各项工作开展;要强化担当、责任、宗旨意识,敢担当、善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与会党员结合教育学习情况展开研讨。大家一致表示,在未来工作和学习中,要践行职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总院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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